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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月政策速览:3月,低空经济迎来政策“超级窗口期”。“十五五”规划首次系统性部署,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新兴支柱产业地位,国家发改委定义“低空智能网联系统”。省级层面,广东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云南等五省密集出台专项政策。监管端,黑飞罚款上限翻10倍,公安部推出无人机管理平台,民航局加速完善适航与运行标准。
国家级政策 顶层设计全面落地
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:首次系统性部署低空经济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全文发布,13次提及“低空”。
▶明确推进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,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;
▶提升低空空域管理精细化水平,加强适航审定能力建设;
▶推进生物医药、智能驾驶、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;
▶积极拓展低空消费;
▶完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。低空装备:加快大载重固定翼无人机、长航程垂直起降航空器等新型低空装备研制,突破智能飞行、电推进和混合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,强化低空运行管理和低成本无人机安全防控技术产品攻关应用。
▶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。低空基础设施:以场景拓展为牵引,科学划设低空航路,沿航路布设起降及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基础设施。推动低空智能网联系统、重点区域部位低空安全防护能力等建设。
政府工作报告:打造低空经济等新兴支柱产业
《政府工作报告》明确,实施产业创新工程,鼓励央企国企带头开放应用场景,打造集成电路、航空航天、生物医药、低空经济等新兴支柱产业。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。
“低空经济”连续三年出现在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
2024年,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。在《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》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到: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。积极打造生物制造、商业航天、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。
在《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》2025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到:培育壮大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。推动商业航天、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。
《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》将低空经济明确定义为“新兴支柱产业”。
新增长引擎、新兴产业、新兴支柱产业——三年三份政府工作报告,低空经济在国家战略版图中完成了一场“三级跳”,标志着低空经济成为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,迈入规模化、体系化发展的新阶段。
国家发改委定义“低空智能网联系统”
国家发改委发布三问三答,首次系统阐释: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是“天上的红绿灯加交警加导航地图的集合体”,为低空经济打造空中大脑、交通规则,实现飞行器实时精准感知、有序引导和全方位监管。
人社部:低空经济纳入新质生产力培训项目
人社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开发人工智能、新能源汽车、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培训项目,推行“岗位需求+技能培训+技能评价+就业服务”培训模式,助力青年就业。
司法部:加快研究低空经济等领域立法,制定空域管理条例
司法部部长贺荣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场“部长通道”集中采访活动中表示,今年将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、制定空域管理条例等,加快研究推进人工智能、低空经济等领域的立法。
公安部推出无人机管理平台
公安部正式推出“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”小程序,集无人机及操控员线上登记、安全号牌申领等功能,从源头规范管理,保障低空安全。
工信部等三部门:推动氢能在航空器领域创新应用
工信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推动氢能在轨道机车、船舶、航空器、新型储能等场景的创新应用,为低空经济动力技术路线拓展新方向。
民航局:46个服务站建成,19种型号获证
民航局发布《2025年民航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》:配合完成民用航空法修订;联合九部委印发文件加强低空通用航空安全管理;累计建成并联网46个低空飞行服务站,制发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家标准,累计为19种型号无人机颁发型号合格证。
民航局修订两项规则
-CCAR-73修订:黑飞罚款上限从5万元大幅提升至50万元,新增保障单位不履职罚则(1-10万元),对欺诈取得许可增加“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”资格罚。
-直升机外载荷作业飞行规则:进一步完善驾驶员资质要求,新增高海拔运行要求,意见反馈截止4月7日。
省级地方政策 多省密集发力,多点开花
【广东】应用场景创新+融资担保双轮驱动
-《广东省加快应用场景创新工作方案》:聚焦低空经济布局试验区,围绕低空空域管理开展政策先行先试,策划“超级场景”。
-《关于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助力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行动方案》:加强对低空经济等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增信支持,探索“投、担、贷”联动机制。
【江苏】城市高质量发展+农业农村专项
-《推进江苏城市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:培育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集群,实施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。
-《关于促进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:围绕农用无人机适应性提升、场景拓展、主体培育等6方面,计划到2030年全省农用无人机稳定在4万台以上,作业覆盖率达到50%以上。
【浙江】培育“低空经济+”应用场景
《关于2026年深化以“千万工程”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“三大差距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工作方案》明确培育“低空经济+”应用场景,打造智慧农业2.0版,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目标达到70%。
【山东】“四网融合”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集聚区
截至2025年底,山东低空企业突破8100家(全国第二),建成起降设施524个,获批适飞空域2.82万平方公里(占全省陆域18.1%)。2026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“建设省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,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集聚区”,并将“航空航天与低空经济”列为全省重点培育的4个千亿级新兴潜力产业之一。
【云南】低空经济促进条例(草案)拟年内制定
《云南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(草案)》纳入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,由省发展改革委起草。
【海南】打造低空经济示范区
《海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》提出,开展货运eVTOL、大载荷长航时无人机跨海运输业务试点;探索低空旅游观光线路;拓展无人机在港口巡检、海上搜救、船舶尾气监测等领域应用。
【四川】“扫码飞”小程序全省开放
四川省级低空飞行小程序向全省适飞空域开放查询功能,推出“一键报备、一键导航、一键投保”。累计注册用户超1.7万,保障飞行计划超1254个,飞行总时长2173小时。
【重庆】低空制造业产值首破百亿
2025年重庆低空制造业产值达102亿元,同比增长22.9%,低空制造类企业达106家。航天工融(重庆)空天信息低空经济产业基金总规模20亿元。
监管与安全 规范与发展并重
黑飞罚款上限翻10倍(5万→50万),CCAR-73修订,震慑效应显著增强。
国安部通报8000米黑飞刑拘:某“发烧友”非法破解无人机限制,多次在民航航路黑飞,最高超8000米,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民航局5月1日起无人机运行识别强制:所有新生产无人机须具备运行识别发送功能,不可关闭。
《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》5月1日起实施: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和销售、运输、存储等作出规范。《规定》明确,禁止非法生产、组装、拼装、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破解其系统;不得向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、出租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;禁止运输、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,现有无人驾驶航空器完成实名登记和信息核实的,由所有者携带的除外。
全国首单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:在重庆签发,为194架测试用无人机投保,总保额4260万元,由18家“低空经济共保体”承保。
全国首单“翼网安”综合保险:在浙江落地,保障范围拓展至无人机飞控系统、远程链路及地面站遭遇网络攻击的风险。
人民日报评论:无人机不能飞出法律和安全边界,强调以法治为纲、以安全为基。
3月政策端呈现出“央地联动、制度先行、监管闭环”三大特征。
央地联动:国家层面“十五五”规划首次系统性部署,省级层面多省密集出台专项政策,从产业集群、应用场景、立法保障到金融支持,形成全方位政策组合拳。特别是广东的应用场景创新、江苏的农业农村专项、山东的四网融合,都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差异化思路。
制度先行:国家发改委定义“低空智能网联系统”,为民航局、公安部、地方政府的后续操作提供了统一框架;空域管理条例进入立法程序,低空经济法治化进程加速。
监管闭环:从黑飞罚款翻10倍、公安部管理平台上线,到保险创新填补空白,再到人民日报定调,监管体系从“被动应对”转向“主动治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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